罪不容诛的成语故事

拼音zuì bù róng zhū
基本解释判处死刑也抵偿不了所犯的罪恶。形容罪恶极大。诛:处死。
出处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莽传下》:“恶不忍闻,罪不容诛。”
罪不容诛的典故
西汉时期,河内人郭解成为无恶不作的地方一霸,他非常狡猾,敢于请人出面抗拒皇上的命令。汉武帝对此十分不满,下令把他逮捕归案,办案的官员纷纷维护他。御史大夫公孙弘认为他罪不容诛,理应处死,终于汉武帝把他满门操斩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罪不容诛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不过尔尔 | 清 沈复《浮生六记 浪游记快》:“其红门局之梅花,姑姑庙之铁树,不过尔尔。” |
| 大有可为 | 清 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:“地方虽一千余里,仙民成俗,大有可为。” |
| 瓮中之鳖 | 明 冯梦龙《警世通言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:“孙富视十娘已为瓮中之鳖,即命家童送那描金文具,安放在船头之上。” |
| 翻箱倒柜 | 明 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:“翻箱倒笼,满屋寻一个遍,那有些影儿。” |
| 门当户对 | 宋 张端义《贵耳集》中卷:“个样村僧,岂是寻常种草?要得门当户对,还他景胜人奇。” |
| 物腐虫生 | 宋 苏轼《范增论》:“物必先腐也,而后虫生之;人必先疑也,而后谗入之。” |
| 尾生之信 | 《庄子·盗跖》:“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”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信如尾生,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柱而死。” |
| 唯物主义 | 毛泽东《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》:“没有同这些反面的东西作过斗争,你那个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是不巩固的。” |
| 一哄而起 | 清 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:“地方上百姓动了公愤,一哄而起。” |
| 节哀顺变 | 西汉 戴圣《礼记 檀弓下》:“丧礼,哀戚之至也;节哀,顺变也。君子念始之者也。” |